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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电动车自行车零部件“三包”期限具体规定为如右图:
(三)不属于“三包”的范围和内容(开箱时已损坏除外)
电动车购买者(用户)在按照本产品使用手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,于“三包”期限内因本公司制造
原因所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,属于“三包”范围;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动车,不属于“三包”范围
1、因超过“三包”期限的;
2、因购买者(用户)未按产品使用手册的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造成损坏的;
3、因无有效发票或“三包”凭证(保修卡)的;
4、因“三包”凭证记录内容或经涂改与产品不符的;
5、因非承担“三包”修理者拆修而造成损坏的;
6、因受外力冲撞、锤击、超负荷及化学腐蚀等造成损坏的;
7、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损坏的;
8、出售后外观损坏的;
9、车闸闸皮、保险丝、灯泡等易耗品。
注:*本公司随车出售的电池都有回收制度,当电池无法使用时,请勿随意丢弃,请送回经销店,以保护环境。
*上述免费服务期限均从购车之日起计算,超过“三包”期限的费用自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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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名称 |
保用期限 |
故障 |
说明 |
| 电动机 |
二年 |
性能故障 |
1、以上主要零部件发生上述故障经修复无法正常使用的,损坏什么换什么
2、蓄电池部件的折旧率为0.3%/日、其他均为0.1%/日 |
| 蓄电池 |
电动助力车 |
一年 |
断格、漏液或容量不足60% |
| 电摩 |
6个月 |
| 前叉(避震) |
二年 |
断裂或脱焊 |
| 车架 |
三年 |
车架断裂或脱焊 |
| 控制器 |
一年 |
性能故障 |
| 充电器 |
一年 |
性能故障 |
| 调速转把 |
6个月 |
性能故障 |
| 断电刹把 |
6个月 |
性能故障 |
| 车把 |
一年 |
断裂或脱焊 |
| 轮辋 |
一年 |
断裂或脱焊 |
| 避震器 |
一年 |
断裂或脱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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